31岁的王某,是海阳市盘石店镇村民。去年6月1日下午3时许,他窜到市区一处小区,冒充维修空调的工人叫开一住户的家门。恰好该住户家中是一女性,王某进屋后迅速将防盗门关死,掏出单刀抵在女方胸口,抢走了她包里的150余元钱和一部手机。得手后,他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用事先准备好的黑色胶带将女方绑缠起来强奸了。女方报警后不久,王某被抓获。
警方通过指纹比对,发现王某竟然是一位网上追逃犯。早在2003年,他利用同种手段将一女青年抢劫和强奸。可是,面对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审讯,他一口咬定:“我没有犯罪,没有什么可讲的。”司法机关将从前后两位女性被强奸现场提取的精液进行鉴定,证实确是王某所为。面对铁证,王某还是不承认,但在法院受审时,他承认了其中的一起强奸案。由于他拒不如实供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法院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基于入室抢劫危害性大,有可能伤及居民的人身安全,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是入户抢劫,刑期都在10年以上,加上王某是2次入户抢劫,因此,仅入室抢劫这一项罪名,他就被判刑13年,入户强奸被判8年,两项罪名加起来,法院决定执行20年有期徒刑,同时并处罚金1万元。(记者于君通讯员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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