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讯 记者昨天从芝罘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获悉,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的顺利实现,该执法大队制定中心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对中心区市容市貌进行综合治理。
●整治范围
包括滨海北路、虹口路、大马路等60多条主次干道和主要街巷;长途汽车站(含三站东门)、火车站、港务客运站、地方港客运站、烟大轮渡码头、医院、休闲娱乐广场、购物中心(广场)、宾馆、酒店等周边环境;以及其它需要整治的道路、街巷、社区和窗口单位等。
●整治内容
取缔占道摊点和店外经营行为,整治有碍市容观瞻行为,查处乱搭乱建行为。
●整治标准
主次干道、主要街巷两侧及道路交叉口两侧延伸20米范围内,达到无违章行为,经批准的各类摊点、商(货)亭、服务网点等,主干道两侧一律清退,无法退的,一律停止经营或取缔;小街小巷要规范有序,无影响交通、卫生的服务网点,取缔卖水产、蔬菜的行为;取缔各类马路市场、市场外延和占用道路经营的行为,经批准的马路市场7月13日前督察有关部门搞好管理,7月13日后,一律清退至创城结束;沿街建筑物、构筑物、商亭,外观要美丽、整洁,经批准的(或符合规范要求的)门头、牌匾要整齐规范、统一新颖、文明靓丽。橱窗、墙体及门头以外的广告牌匾、灯箱等一律清除,取缔各类未经审批的门头、牌匾、灯箱、广告牌等;沿街乱贴乱画做到清理及时,粉刷要色调协调、形状规范;沿街工地要围挡施工,进出口硬化清洁,沿街门店秩序井然,车辆停放统一整齐,环境清洁;坚决取缔沿街两侧乱搭、乱占、乱建等行为。
(韩云全 孙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