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3月18日讯(通讯员 沈良荣 滕宁宁) 近年来,莱州市公安局对旅馆业的管理积极探索治安管理新模式和新机制,探索出一条适合旅馆业发展的治安管理等级化管理模式,全市旅馆业的治安秩序明显的好转。
莱州市公安局推行旅馆业等级化管理,将全市旅馆划分为四个治安等级,分级管理,制定了四级等级目标管理标准。一级旅馆达到旅馆总数的5%,二级旅馆达到旅馆总数的35%,三级旅馆达到旅馆总数的55%。四级旅馆占5%。并改变传统的旅客信息传输模式,引进宽带传输系统,方便快捷的掌握了旅馆业住宿人口状况,确保了住宿人员情况清,底细明。新年伊始,他们对全市范围内的200多家旅馆进行统一考核评定,先后取缔无证经营户15家,治安处罚15家,查封1家,下整改通知66家,最终评定出治安一级旅馆5家,治安二级旅馆37家,治安三级旅馆63家,治安四级旅馆10家。一级旅馆长期作为放心单位,给予挂牌,标明治安信得过单位,二级单位,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督导:三级单位,派专人上门给予指导整改,帮助其做好旅客登记,帮助其录入人员信息,制定规范等,直到整改要求。四级单位,先由其自己整改,并且停业整顿,整顿结束后,由于公安机关验收,验收不合格要重新整改,直到达到标准为止。2008年,莱州市公安局明确提出,要在年内消灭四级旅馆,更加完善专用等级管理等级簿,制定了明确的分值考核标准,对旅馆实行记分制动态管理,将宽带传输系统100%引入到旅客信息等级传输,旅馆业户必须准确、齐全、及时、逐人逐项的将旅客信息录入到电脑系统中,由专管民警进行统一管理,发现可疑信息和治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杜绝旅馆治安管理工作中发生重大犯罪分子漏网或因为管理不善引发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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